AEO是什么?
AEO是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簡稱,即“經認證的經營者”,是世界海關組織倡導的,通過海關對信用狀況、守法程度和水平較高的企業進行認證,對通過認證的企業給予優惠通關便利的一項制度。在我國,高級認證企業是中國海關AEO。高級認證企業不僅在國內適用海關便利的管理措施,還可以享受AEO互認國家(地區)海關通關便利措施。
AEO國際互認是什么?
世界海關組織于2005年度制定通過了《全球貿易安全與便利標準框架》(以下簡稱《標準框架》),而《標準框架》中的核心制度就是AEO制度,全球有多個國家(地區)參與其中。有關國家(地區)簽訂互認協議后,其AEO企業通關時可以享受便利化待遇,能有效降低企業港口、保險、物流等貿易成本,提升國際競爭力。正如之前提到,高級認證企業是中國海關AEO,AEO在不同的國家(地區)有專屬名稱,比如:
新加坡“STP-Plus企業”
韓國“進出口安全管理優秀企業”
中國香港“香港認可經濟營運商”
歐盟“安全AEO認證企業(AEOS)”和“簡化海關手續及安全AEO認證企業(AEOC/AEOS)”
新西蘭“安全出口計劃”的成員
白俄羅斯“第三類AEO企業”
具體有哪些便利措施呢?
各國家(地區)實施AEO互認合作后,給予互認企業相關便利措施,具體以公告為準,內容不完全相同。歸納中國海關與其他的國家(地區)AEO互認措施,內容一般包括:
01適用較低的單證審核率;
02適用較低的進口貨物查驗率;
03對需要實貨檢查的貨物給予優先查驗;
04指定海關聯絡員,負責溝通處理AEO企業在通關中遇到的問題;
05在國際貿易中斷(由于安全警戒級別提高、邊境關閉、自然災害、危險突發事件或是其他重大事故等造成的國際貿易中斷)并恢復后優先通關。
與中國實現AEO互認的國家(地區)有哪些?
中國海關自2008年實施AEO制度以來,一直大力推進AEO國際互認,著力提升我國企業境內外通關便利化水平,降低企業通關成本,增強企業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。截至目前,中國海關已經與新加坡、歐盟等26個經濟體52個國家(地區)簽署AEO互認協議,其中共建“一帶一路”國家增加至35個,互認協議簽署數量和互認國家(地區)數量居全球“雙第一”。
具體名單:新加坡、韓國、中國香港、歐盟成員國(27個)、英國、瑞士、新西蘭、以色列、日本、白俄羅斯、智利、澳大利亞、哈薩克斯坦、蒙古、烏拉圭、阿聯酋、塞爾維亞、烏干達、南非、巴西、伊朗、俄羅斯、烏茲別克斯坦、菲律賓、中國澳門、哥斯達黎加
AEO企業如何及時享受中國海關與其他國家(地區)海關AEO互認帶來的通關便利措施?
境外收發貨人為中國海關已互認國家(地區)海關AEO企業的,國內相關企業需要在水、空運貨運艙單《原始艙單數據項》或《預配艙單數據項》的“收貨人AEO企業編碼”、“發貨人AEO企業編碼”欄目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(出)口貨物報關單》“境外收發貨人”欄目中填寫境外收發貨人的AEO企業編碼。中國海關在確認境外AEO企業身份后,將會給予相關便利措施。
中國海關AEO企業向已互認國家(地區)進出口貨物時,一般需要將AEO企業編碼通報給已互認國家(地區)進口商或出口商(具體以公告為準),由其按照規定填寫申報,已互認國家(地區)海關在確認中國海關AEO企業身份后,將會給予相關便利措施。
<上一篇:雙清到門,如何防范風險?
>下一篇:中俄大力發展北極航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