鋰電池是危險貨物,根據《進出口商品檢驗法》第十七條,為出口危險貨物生產包裝容器的企業,必須申請商檢機構進行包裝容器的性能鑒定。生產出口危險貨物的企業,必須申請商檢機構進行包裝容器的使用鑒定。使用未經鑒定合格的包裝容器的危險貨物,不準出口。企業應依法履行責任,對于夾藏電池等危險品的出口違法行為,海關將依法查處。
以出口危險貨物包裝使用鑒定申請為例:
(一)網上申請報檢流程持電子口岸卡介質登錄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——“標準版應用”——點擊“貨物申報”——“其他檢驗檢疫申報”—“出境包裝”。
信息填報說明:
“報檢類別”:填報“危包使用“;
“施檢機關”:企業所在地海關名稱;
填寫具體產品報檢信息后,點擊“暫存”,確認無誤后點擊“申報”,待生成正式報檢號后,打印“出入境貨物包裝檢驗申請單”。
(二)海關現場辦理流程
企業網上報檢成功后,按下圖查詢方法將“出入境貨物包裝檢驗申請單”打印出來,并攜帶下方“辦理材料目錄”中的所有資料向所在地海關申請辦理《出境危險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》。
辦理材料目錄
出入境貨物包裝檢驗申請單空白表格下載
http://online.customs.gov.cn/static/pages/guides/000629010004/%E5%87%BA%E5%85%A5%E5%A2%83%E8%B4%A7%E7%89%A9%E5%8C%85%E8%A3%85%E6%A3%80%E9%AA%8C%E7%94%B3%E8%AF%B7%E5%8D%95(%E7%A9%BA%E7%99%BD%E8%A1%A8%E6%A0%BC).doc
出入境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空白表格下載
http://online.customs.gov.cn/static/pages/guides/000629010004/%E5%87%BA%E5%85%A5%E5%A2%83%E8%B4%A7%E7%89%A9%E5%8C%85%E8%A3%85%E6%80%A7%E8%83%BD%E6%A3%80%E9%AA%8C%E7%BB%93%E6%9E%9C%E5%8D%95(%E7%A9%BA%E7%99%BD%E8%A1%A8%E6%A0%BC).doc
出口涉及的政策法規及貨物包裝技術要求較多,企業可事先咨詢海關相關部門,提前了解法規標準、申報流程、包裝要求。海關將指導企業辦理危險貨物出口業務,提高通關效率,助力更多高質量的中國制造新能源產品出口。
<上一篇:國際物流中的“打托”有哪些注意事項?
>下一篇:貨代知識|鋰電池包裝和標簽標識的通用要求
此文關鍵詞 貨代知識 鋰電池危包證申請指南